他跟凯特?皮尔斯正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活该倒霉的情侣。我要警告他,凯特会像第一次离开他那样,再一次离开他,而他休想爬回来找我,我无论如何都不会要他,一百万年也不可能,全中国的茶叶都给我也不可能,即使他是地球上最后一个男人也不可能。
星期五快下班时,我坐在桌前练习这篇演讲,突然震了一下:也许汤姆再也不会打电话给我。也许他认为,“我爱上别人了”这句话足以说明一切。也许他连让我痛快骂他混账东西、狗屎蛋、烂人加白痴的机会,都不打算给我。这的确很像他会做的事,这个混账东西。
我突然知道我必须打电话给他。我必须打电话告诉他,我们必须谈清楚,面对面地谈清楚,这是我理应得到的最低待遇。就算任何事情都不谈,我们也还是必须处理
同居的后续事务。例如,下个月的租金,他还愿意分担吗?他总不能要我无限期地保管他的东西吧?汤姆或许乐于继续沉醉在性的迷雾中,甚至为了避免跟我摊牌而穿朋友的衣服去上班,可是我有这么多细节必须处理,我也必须做些我的计划。
我看看手表,六点一刻,再不打他就要下班了,事情便得等到星期一。因为我不知道他睡在哪里,我知道他跟谁睡,但我不知道他睡在哪里。我抓起皮包,朝楼梯间走去,打算去找个公共电话。我没办法等到星期一,等到那时候我会爆炸。
“嗨。”亨利正要朝大门走去。
“嗨。”
“你要去哪里?”
“没有要去哪里。”
“去吃个晚餐怎样?”
“跟你?”我说。
“那正是我的想法。”
我看看表,反正汤姆大概也离开办公室了。他也许急着回去跟凯特做爱吧,刚开始都会这样,迫不及待地想回家。那狗屎蛋。
“好啊,也好。”
于是,我们一起去吃晚餐。亨利和我。因为我仍想着汤姆没来电话,汤姆跟凯特正在做爱、汤姆筋疲力尽地做完之后躺在床上想他没有打电话给我……诸多事情让我分了神,使我直到喝第二杯酒的时候,才真正看向坐在对面的亨利。他正在说一个纽约公寓的故事,而我心想:这人实在好看,好看到有些过分。
以我的想法,跟真正好看的男人约会就像买了一张白色的沙发:固然养眼,却得把很多时间浪费在无谓的“忧虑”之上。(汤姆不难看,如果你已开始猜测,但他也不帅。基本上,汤姆算是价钱合适、耐脏的米色沙发。)
好啦,别的不说,回到亨利这个话题。但谈话在某个点出现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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