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个傻瓜最不幸,他的名字就叫舒雁,因为舒雁与她在同一间阅览室上了三年晚自习,却连一句话都没有说过……
以上这些,就是1965年9月14日那天晚上,她走进第一阅览室的时候,我的主要思想活动。
她进来的时候我没有抬头,但我很清楚地知道她走进来了,轻盈地迈着两条长腿,挎着那个洗得很干净的帆布书包。我还知道有人已在那边给她预先占好了座位。那是个干瘦的小伙子,狭长的脸颊令人想起一匹戴眼镜的马。他为她将椅子拉开,她便悄无声息地走过去,在那把椅子上坐下来,毫不理睬周围男生悄悄注视的眼光。从书包里取出书本的时候,她会轻轻摆动一下背后的两条长辫子,好像想把它们整理到一个妥贴的位置。我知道她每当打算认真地干什么事情以前,都会无意中做一下这个动作,就像运动员上场之前会下意识地伸展四肢做个热身动作那样。然后她就会埋头做她的功课,直到图书馆响起闭馆的铃声……
三年来一直是这样,只要她一出现在这个阅览室,我立刻就能感觉到。因为第一次在这里见面时,我就把她认出来了。
那也是一个九月的夜晚,我刚进入大学二年级,正在这间阅览室上晚自习,忽然听到背后有个女生的声音:“请问,这里有人吗?”
我回过头,面前站着一个身材窈窕的姑娘,用一双黑而亮的眼睛专注地看着我。我觉得这种不自觉的专注神情似曾相识。这时她又轻声问了一句:“你旁边的座位有人吗?”同时将头微微一偏。这个动作使我一下子想起来了:她就是五年前在嘉平遇到的那个“月球上来的”女孩。当然现在已是亭亭玉立了。
后来我曾多次回想过那一刻。那一刻和书里写的完全不一样。我既没有被雷电突然击中的感觉,也没有“心中涌起一阵狂喜”。我只记得那天她坐在我旁边上了一次晚自习,至于最后是谁先离开阅览室的,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校园生活似乎存在这样一个规律:你一旦认得了某个人,就会老是遇到这个人。那天以后我发现好几次在路上碰到她。每次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看她一眼。倒不是因为她容貌出众。她不是那种花枝招展引人注目的女生,她只是挎着书包不声不响地走她的路。而我也只是觉得她白皙的面孔有种干干净净清澈如水的感觉,特别顺眼。幸而她对我毫无印象,路遇时视而不见,因此我并不感到难堪。
这样偶遇几次以后,不知怎的,这张面孔在我眼中就成为最好看的容颜了。我知道这仅仅是我的个人看法,别人未必赞同的。通过本寝室每天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