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我们的感情只能算到419的范畴吧!而且这第一次的经历让我有了一个很坏的毛病。和交往的女朋友做一次就会想分手,这不只是个坏毛病了,大概可以被人归到道德败坏那一类了。
第二天,送艾可上了火车。我在街上逛到天黑,外边下着细密的小雨,若有若无,像风一样轻盈。在雨里走久了,才发现衬衣上有一道明显的被雨淋湿的印记。我对艾可的印记估计也就像这印记一样浅显吧!就像叶子上的露水,太阳一出来,就会消失不见了。仿佛她根本不曾停留过。
两个星期后,我和艾可提出分手。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想好了,和她只能是迅速分手的结果。我不希望自己被一个人羁绊住,也许是我自己太没有安全感,才渴望一种和任何人无关的自由。这种自由或许就是我对孤独的渴求吧!我喜欢惊险刺激,更喜欢惊险后的平静,就像劫后重生一样,我自己拥有绝对的孤独,也就拥有无限的自由。这些感觉说出来让我都不能不感觉自己的偏激和变态。但这怎么办呢?我就是这样的,至少在当初,我还没有看透,更无力摆脱。我又回到了孤单的起点,一个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去哪就去哪!我快乐而轻松。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只要自己喜欢就好。过了一个月的轻松日子,就到了期末,发现半年来的学习是一团糟,于是开始拼命学习,这种完全不是出于勤奋,而是出于空虚,有事情可做就好,我就等于抓住了一棵救命的稻草。晃过了这一段时间,我又开始没事做了,挂在网上寻找目标。我像个猎人一样寻找着猎物,试着去勾引她们,然后不紧不慢的调情,最后就开始谈所谓的“感情”,感情谈定,就和她们上床,然后就是分手了。以各种理由,或者说借口。一个人要想甩掉一个人根本不需要理由,只需要够狠心就行了。通常这一系列的活动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对方够傻或者够潇洒的话,两个星期也是可以搞定的。提到分手,也许会难过吧!我只是和少微分手的时候感到过,其他的女人我只是存点愧疚吧!我不是不爱她们,只是爱她们的时间不长而已。我对所有的女人都是由衷爱着的,我可以发现她们身上的闪光的一点,有这一点欣赏,我就可以酝酿爱的感觉,去拥抱她们,爱抚她们。可能说这么多我都是为自己找借口,我去寻找女人不过是因为寂寞,可即便是为了排遣寂寞,又有什么错呢?我不以为非!
小凡是我觉得比较有意思的一个女人,因为她像一个标准的大尾巴狼。就是在正襟危坐的时候,可以忽然蹦出荤段子的那种出乎意料。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很狼狈,出门碰到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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