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者在法律界正红得发紫。
尽管许多特定文化产生的东西各有“道理”,但没有绝对“真理”。所以,哈佛大学的文学教授伯考维奇写道:“个人主义、自立和自由民主都不是绝对的东西。绝不比过去存在的阶级和王权更接近真理。”全美学术团体联谊会在一篇题为《谈谈人文科学》的文章里走得更远。文章写道:“我们自认为我们选择了民主不是出于意识形态而是因为它是客观真理。真理和我们自己的意识形态不能划等号。”民主和集权一样,都没有什么客观上绝对正确的东西。
这种学术空气,令人震惊地慢慢扩散。1987年,耶鲁大学法国文学和比较文学系主任、解构主义的两位大师之一、著名的人文学教授德·曼逝世四年以后,传出消息来说,二战期间,他从未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参加过他家乡比利时的抵抗运动。相反,他在比利时投降派报纸上发表过许多反对犹太人、赞扬纳粹的文章。他的个人生活也和他的学术活动一样邪恶。据莱曼说,他在比利时从事的一项破产生意使他留下了“当地有名的无赖”的称号。他还抛弃了妻子和三个比利时籍的孩子,到美国以后和他任教的巴德学院的一名学生结了婚。
这种人若干年以后在文章中说没有什么绝对的价值,实在是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他的同伴们对此如何解释呢?他们讲对德·曼的反犹太文章不必当真。他说的是反话。他在耶鲁的同事德理达说,谴责德·曼的人实际上做了纳粹没能做到的事。另一位解构主义者兰德说“反对他的人充满了偏见”,“难道德·曼还不够犹太吗?他自己不是犹太人,但却是真正的犹太问题上的受害者。”
不管这些人怎样无耻地为德·曼辩护,这件事本身就说明解构主义关于没有普遍适用的准则和价值观是多么的虚伪。尽管他们鼓吹文化的相对性,但这些教授当然还没有糊涂到连纳粹是否是邪恶的都搞不清。他们当然知道善与恶有区别。而我们说纳粹是邪恶的不是根据文化,而是根据我们的道德价值观。
这场长达三十多年的“文化革命”把穷人和黑人处境的改善当成衡量美国社会是否公正的标尺。搞这场运动的人认为,我们的社会是一个种族压迫的社会。少数民族在这样的环境下注定要失败,而社会却把罪名推在他们头上。为了公平起见,社会应对受害者作出补偿,因为作为民主个人主义对立面的集体权利和集体利益的体现是真正民主的核心。
文化的毁灭提出质疑
大学的政治改革从学生选课时就开始了。哈沃福德大学的“社会正义必修课”给学生列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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