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这些,还听不出厉害之处。不过连宵谨慎,立刻派人把曲谙找回来。
“什么?他去了新竹居?”连宵瞪大眼睛,他怎么都想不到曲谙会去那种地方,“大小小大他俩带他去的?”
“不是,是安公子自个儿说要去的。”家仆为难道,“还说瞒着您,否则不能尽兴。”
“好哇。”连宵咬牙,“他可真够有兴致的。你,再去叫五人,和我一同去新竹居将他接回来。”
然而,谁也不知,一高大的靛青色衣着男子,就站在医馆门边,将他们的话全都听入了耳。
曲谙这一边,青瓷走后又来了个金琴,正是曲谙在大堂所见的女子。
她比青瓷要放得更开,趴在曲谙的肩头为他唱歌,在曲谙的脸颊留下清晰的唇印,还想以唇渡酒。
曲谙笑着拒绝了,“我还是喜欢对着杯子喝。”
“公子,你对奴家怎就一点儿也不动心?”金琴嗔怪道。
“我的心脏有毛病。”曲谙认真道,“动心是会死人的。”
金琴只当他在开玩笑,咯咯笑着喂他酒喝。
这时,忽然有人破窗而入。
金琴吓了一跳,躲进曲谙的怀里。
曲谙看过去,来人一身靛青,面容阴翳,目光紧锁着曲谙,眼中缓缓浮现出复杂的疯狂,他冷笑道:“你果然没死。”
曲谙没见过他,却熟悉他身上的气息。
“一个人?”曲谙平静道,甚至在说话时还轻拍金琴的肩表示安抚。
那人将曲谙的动作尽收眼底,嗤笑一声,“一年而已,空云落疯魔了般满天下找你,而你却逛青楼找新欢,看来你对他,也不过如此。”
曲谙低头对金琴道:“你先出去,别担心,不会有事,不用叫人进来。”
金琴不安地看了眼那人,以为是曲谙的旧识,便起身快步离开了厢房。
接着,曲谙才扫兴地望向那人,“不归……山庄的吧?”
他说得这样犹豫,仿佛对不归山庄的记忆已淡去。
“你不记得我?”那人狠盯着曲谙,“托你的福,我的右手此生无法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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