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代代相传的基业,那么也就没有多余力量再建造其余坚城了:而参勤令方面,我做得更为宽松,大名家的嗣子隔年交替前往江户和京都,分别学习政务和礼仪,而大名的正室们前来,还可以获赐一些精美的服饰用度,这些服饰用度都来自于明国宫廷,只能通过勘合贸易的渠道获得,极能彰显自家的身份。即使没有这道命令,这几年每逢贸易船回来,好些亲近的大名家眷都会主动前往今治城,向於加和冬姬求取这些限量的贡物。
审判方面,我准备颁布“惣无事令”,严禁各大名和豪族侵占周边的领地,违者不仅要退还所侵占的部分,还要给予罚金、减封甚至改易的处罚。其余方面的争端,则按照“喧哗两败”的原则,首先给予两方一定的处罚,然后再给予理亏方追加的处罚,补偿给得理的一方。这样既能够防止各地大名和豪族贸然挑事,也能够提醒他们保持克制态度,以防事态扩大,如果他们由于小事二贸然争执,即使是得理的一方,也肯定会吃亏的,因为他所得的补偿部分,恐怕还不够支付“两败”的定额处罚。
当然,最受关注的部分,自然还是家格和领地的确定。家格方面,一如暂定法度之制,将各大名和豪族分为家老众、谱代众和外样众,各自担负相应的权限和义务力领地方面,二十万石以上的大名,称为国持大名;二十万石至十万石,称为准国持大名;十万石至五万石,称为城主大名;五万石至一万石,称为准城主大名;一万石以下,直属幕府谱代或谱代大名的称为旗本,外样叫做豪族,不列入武家名录。
作为幕府的统治核心,家老众基本上都属于国持大名,即使领地不到二十万石,也会特赐国持大名的家格。领地最多的自然是御门三家,分别是秀景的京兆家、周景的金吾家和义景的武卫家,京兆家领播磨、但马两国五十万石,护山阴、山阳两道,如室町幕府的足利直义般享副将军格,但是没有继承宗家的名份;金吾家领纪伊国,领地五十五万五千石,护南海道,可以继承宗家,但是熊野东部的南牟娄、北牟娄两郡,连同三鬼家一起划给鬼嘉隆,以十万石大名的身份统领熊野海援队;京兆家领越前国除敦贺外的五十万石,护北陆道,同样能够继承宗家,敦贺的八万石交给安宅信康,特赐准国持大名格,率若狭海援队。这三家大名除现有官职外,视家主资历叙正三位或从二位官阶,兼任纳言或大纳言之职。
接下来是连枝七家。七家为首的自然是身为继任正室於加之子的仁木景政,领伊贺和伊势北半国三十七万石,世职伊势守,称为势州家;其次是领丰后、筑后两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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