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上万养廉银,还有他属下官员的养廉银。
因为,从布政使到知县都有规模不等的养廉银。
这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足够李卫联合同僚在江南地区雇佣上万税差,而绕过士绅做事了。
何况,江南的确最不缺的就是能写会算的寒门读书人。
弘历对于李卫这种加强朝廷在地方统治权的行为自然是赞成的,也就在见习政事时,对其所奏之事予以准允,禁止士绅擅自包揽税赋、包揽词讼等事。
另外,浙江巡抚法海近来上奏,他已与番商谈好一百万斤的洋铜的订购。
只是,他不放心把这一百万斤洋铜的生意交给他人,决定亲自督办,但这样一来也就耽误在浙江推行摊丁入亩的事,也就请旨暂缓。
弘历知道,法海这是不放心民籍汉官,担心汉官会为了大户利益,让洋铜的买卖出现差池。
可天下民籍汉官多于八旗官员是事实,这是人口结构决定的,即便朝廷能用旗人就优先旗人,但也不可能真的不依靠民籍汉官做事。
所以,弘历也就批评了法海这一行为,责怪他不知道主动想办法在制度上进行创新。
弘历为此提出了自己的办法,让法海可以请旨按需求调用候补官员,且在具体的一差遣上,在安排一官员时,同时委派两三个候补官员为第一第二顺位的待用官员,让这待用官员监督负责这事的现任官员。
只要负责这事的现任官员操守过分不好或者偷奸耍滑,候补官员就可以秘密揭发,一经查实,在处置这官员后,第一顺位候补官员就可以直接代替该官员。
而原来的第二顺位候补官员就可以变成第一顺位官员,继续监督新任命的官员。
如此,只要这候补官员想成为有实权的现任官员,就必能认真监督负责此事的现任官员,而恨不能尽快升调代替此官。
清朝由于既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