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字。
所以明摆着,这就是学校准备好之后,强行逼董露接受的东西。
至于条件,就是那五万块钱的“慰问金”。
九零年五万块钱,确实不是一笔小数目。
但这里面有两个疑点。
第一,如果董露是自焚,学校是不可能平白无故掏这笔钱的,这个数目估计得校长本人签字才行。
所以也就侧面印证了肯定不是自焚。
纵火谋杀?包庇?
这么大的事,学校真的敢这么明目张胆吗?
就算有人想这么做,复杂的校领导层环境也不会允许。
剩下的可能就是,起火原因是校方管理失职导致的,而且追究起来,会对某些人的升迁不利。
所以才要把事情压下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周奕看看坐在对面的陈耕耘,和站在书桌旁没有坐回来意思的刘保国,估计跟他们两人其中一个的仕途有关系。
而且就算现在找到董露本人,让她本人来否认,恐怕也不行。
因为现在的董露有精神病,她现在说的话在法律上的效力甚至还不如手里这张纸。
第二,董露为什么会签这张东西?
责任不在她的话,任谁都想要讨一个公道讨一个说法吧?
尤其是她在一年多前,才刚经历了被强奸这种创伤,接二连三的巨大打击之下,人对金钱在心理需求上是会变得很好的。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金钱的价值是需要一个正常的社会环境才能体现的。
你给沙漠里快渴死的人一块金子,他不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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