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引发火情,点燃被褥,导致本人严重烧伤,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大功率取暖电器?点燃被褥?
难道真是意外情况?
可为什么学校找同楼层的同学谈话时,说的是因个人问题自焚导致的?
用电不慎和自焚可完全是两码事啊。
而且这份确认书有几个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确认书上的内容是打印出来的,只有最后的确认人签名是手写的。
第二,事发是在八九年的十一月十六号,但这份确认书的日期,却是九零年的一月九号,隔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当时董露应该还在医院。
第三,这份确认书上面,还有一条是“学校本着对受伤学生的人文关心,无偿提供五万元整的慰问金”,以及最后的落款处还有宏大的财务公章。
然后那份退学申请,也是打印出来的,字体格式和确认书一模一样,日期倒是二月份,但看得出来日期的墨迹和签名有轻微的出入。
所以综合下来看,这所谓的确认书和退学申请。
恐怕完全就是个交易。
周奕心里摇摇头,不,可能连交易都算不上,而是胁迫!
两份文件是提前打印好的,九零年的时候,想在街面上找一家打印店可不容易,包括现在九七年也是。
打印机都是进口的,很昂贵,一般都是公家才会使用。
就算董露真要写这东西,那也应该是让肖冰手写,怎么可能是打印文件。
而且文件里的措辞,完全倾向学校,又是和学校无关,又是人文关怀无偿提供慰问金。
甚至鸡贼到连火灾两个字都没出现,用了“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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