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搞新闻宣传工作的,对党的政策,对国家的法律,我都懂得。对中央在各个历史时期发出的号召,都能紧跟。当前,全国上下开展的反腐倡廉工作我认为是完全必要的,是非常及时的。而检察院把我作为腐败的典型抓起来,完全是错误的。我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我寄希望于法院对此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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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向你全面谈一下我的所谓受贿行为的有关情况。
第一,韶山太阳城的成立,是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的产物。
去年,我在市委党校学习了半年,主要是钻研、领会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精神,思想受到了武装。所以,当市委决定,要抓住毛泽东诞生一百周年这一重大机遇,促进韶山经济的发展,从市委办、宣传部、市政协各抽调一人,组成韶山太阳城时,我积极地报了名。宣传部领导批准了我的要求。很快,韶山太阳城成立了,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两名,由市委宣传部主管。
在此之前,韶山的经济虽然有发展,但机遇一次又一次从我们手中溜过。过去,毛主席的纪念品都是外面的人制作。韶山太阳城的成立,就是立志改变过去这种现状,抓住毛主席诞生百周年的机遇,促进经济的发展。
去年7月7日成立,8月8日正式挂牌营业。除主要负责人外,其余工作人员全部从社会上聘用。在市委机关租了三间房子,做活动场所;从韶山纪念毛泽东同志诞生百周年筹备工作委员会借款5万元,作为业务开办费。主要经营毛泽东头像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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