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基于利益的简单计算,而是更多地考虑到了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例如,在应对气候变化、恐怖主义等全球性挑战时,各国需要携手合作,共同应对,这体现了超越利益关系的合作精神。其次,帕麦斯顿的观点忽略了国际关系中的文化、历史和情感因素。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不仅仅是利益的交换,更是文化、历史和情感的交流。这些因素对于国家间的关系具有深远的影响。例如,中法两国在二战期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这种友谊不仅仅基于利益的考量,更是基于两国人民在共同抵抗法西斯侵略中的相互支持。这种友谊超越了时间的流逝,成为两国关系中的宝贵财富。
国与国之间真的只有利益吗?从绝对意义上来说,当然不可能只有利益。举个简单的例子,一国受灾了,其他国家多多少少捐点款,这其中的考量恐怕并不是只有利益。当然,国际声望也可以看作是利益的一部分。不过我们可以只谈比较实际利益。除了这些简单的问题之外,我们可以这样说:一个国家,尤其是民主国家,几乎不可能为另外的国家在利益显着亏损的情况下持续付出。
这句话需要作以说明。
如果该国对另一国的行动,有净收益,这显然是可以做的。如果该国对另一国的行动,是净亏损,但亏损不显着,比如救灾援助,这也是可以做的。如果该国对另一国的行动,是净亏损(此处包含根据机会成本所计算的净亏损),而且亏损显着,这是不可能持续的。唯一违背利益准则的,是中间这种。但是如果考察名誉等软性收益,中间这种,一般也符合利益准则。
好了,那么有朋友会说,人也不是只讲利益的,也是要讲道德、讲理想、讲人性的,为什么国家对外会基本只讲利益呢?因为国家不是一个人。国家是万亿民众所组成的。这种组织所体现出的行为模式,与一个个的人截然不同。我们假定A国具有民选政体,而A国的决策总是代表多数民众的意愿。那么,只有当大多数民众都愿意显着地牺牲自己的利益,来维护远方某个国家的利益时,A国才会违反利益准则。民众愿意这样做吗?我们可以这么说,这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多数国民有意愿做这种事。这是因为,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绝大多数国民来说,从长期而言自己的利益总是比别人的利益更重要。我们不能否认有一些道德高尚的人士或富豪,愿意长期付出显着利益来增进整个社会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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