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的嘶吼,她感觉自己从来都没有那么轻松过——自从成为了混血种之后。
像是那样轻松的日子早就被埋在了过去,被深藏在了从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走街串巷的迷宫似的胡同里。
吆喝声从远处传来,混杂着雨声和远行车辆压过水洼的细碎声,她的意识清醒了过来,发觉自己回到了那个记忆里的胡同里,深宅大院,周围是灰石砌成的墙,电线杆上的线密密麻麻地穿过天空,灰天被淋湿的麻雀藏在榆树的树荫里。
她居然回到了小时候,那个涉世未深的年纪,扎着马尾辫,穿着鲜艳的衣服,站在积水的胡同小巷里,雨水顺着屋檐的青瓦落在门镇石狮子的头顶,灰色雨天里最鲜艳的是胡同里一扇扇朱红色的门扉,窄窄的胡同一眼可以望穿大院外北亰的车水马龙,行人们都披着雨衣打着伞骑着自行车匆匆路过,自行车的车铃声比风铃还要清脆,叮铃铃地在雨声里回荡。
思维一旦清晰,那些记忆里越多的细节就接踵而至,在李获月的世界里,这里早已经成为了一片废墟,记忆的废墟。可越是荒废它就越显得那么珍贵,就像是现实里的那些老宅胡同,本身失去了他们更适宜人居住的意义,但它们的主人总是舍不得将之放弃,总是一件又一件的将杂物堆积在巷子里。
人在被指出脆弱的地方时总会假装坚强,李获月也不例外。
可能她自诩已经是大人了,经历了那么多悲伤和风波,即使不一定都是好的,可也千疮百孔过了,懂得用大人的伎俩来伪装自己可以应对曾经的脆弱,其中她最喜欢的做法就是强调自己的武力,去握紧手中的刀剑。
可她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手里什么也没有,没有武器,也没有力量,她此刻的身高甚至都还没有到可以买成年票的高度,唯一可以紧握在手里的是口袋里的拨浪鼓,摇晃起来可以发出悦耳的咚咚声。
本来就该是这样,她还不叫李获月的那段日子里,那段她还梳着双马尾辫,额头点着一抹漂亮的红色,最喜欢的衣服的鲜艳的袄子的岁月里,她的手里哪儿来的刀剑?
婴儿肥都没有褪去的孩子的手掌是没有沾过罪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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