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吞噬了妈妈的生命,但似乎已经手下留了情,直到她妈妈尽完了哺养她的义务,她长出一排洁白坚硬能吃饼干的小牙后,才把她妈妈带走的。
妈妈走后,爸爸把她拉扯大,直到她明白一些事情的时候才发现,没了妻子的爸爸,这
几年身边并不缺少女人,今天又领回一个不比她大几岁的女孩,还让她管她叫阿姨,她没叫,却跑了出来。
我问潘娜那你现在去哪儿。她说随便走走吧,反正不愿意看到她爸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我问如果今晚那个女的不走呢。她说她爸在这点上做得还行,从不留女人在家过夜,哪怕自己出去。
不知不觉我和潘娜溜达到复兴门,我们站在桥上看着下面如水的车流和不远处灯火阑珊的百盛还有过往的情侣,十七岁的我情不自禁感叹道:夜色真美呀,美得想让人谈恋爱!
然后我看着看着我的潘娜,忘乎所以地亲了她的嘴。
她没有躲避,也没有迎合,我们似是而非地接了吻。我是第一次,不知道该怎么做,只好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嘴巴张得老大。
良久,潘娜说,这是我的初吻。
我没说我也是,只是稀里糊涂地冒出一句:哦,是吗。
那时的我认为,男生要表现得老练才招女生喜欢。
潘娜说我们是男女朋友了吗。我说当然是了。那时的我们都很纯洁,既然接了吻,不要说男女朋友,夫妻都做得。
后来快八点的时候,潘娜说她要回去了,估摸那个女的已经走了,于是我给潘娜送回家。她在楼下看见窗口没有亮灯,说了一句:我爸也走了,然后就和我告别上了楼,是吻别。
我一人骑车回到家,爸妈早已吃过晚饭,问我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说晚自习,以后每天都有,周六周日可能还补课呢。爸妈说,现在学校对学生真负责,高二就开晚自习了。我说那是,竞争这么激烈,不多学点儿哪行呀,不像你们那会儿了,上学就是穿军装戴红箍走街串巷高喊谁谁谁万岁,要么就坐着火车大串联,票也不买,给铁路部门带来那么惨重的损失。
晚上躺在床上我想,终于泡到了潘娜,然后微笑着睡去。第二天我的名字也理所应当地在黑板上消失了,而我的作业才只抄了一半,都七点五十了。
我要物理早这么好,也没这么多事儿了。
这时我才意识的,我上的也是理科班,而我的选择并非出于热爱。更让我才纳过闷儿来的是,如果只为了逃避潘娜的铁面无私,那么她上理科班我则完全可以去文科班呀!
不过终归是找了个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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