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用步枪的枪柄敲向敌人。
这个敌人就是野狼,面对这种不入流的攻击,他一刀就架着枪柄,然后用手枪的柄去敲洋子的头。
生死一丝之际,一股力量拉着她向后躲了开去。
她回身一看时差点感动得要哭出来,克里斯蒂安背着步枪,手上拿着手枪,及时出现救了她。
“是你!”发现害自己瞎了一只眼的的人,野狼像猎人看着猎物似的露出狰狞的笑容。
克里斯蒂安虽然认得英格,可是却并不认得他。不管如何面对敌人只有战斗了,克里斯蒂安毫不犹豫的举枪射击,连开两枪。
“砰!砰!”
野狼却抢先一步朝一旁闪了开去。
现时在大厅来,两军最少有上百人在相互砍杀,场面混乱之极,就算想专注朝一个敌人攻击也不可能。
克里斯蒂安一击无功之后,就这样拖着洋子混乱的场面中杀出去。
“小子别想逃。”
野狼狂吼着用刀连砍数人,稍远的则一枪毙掉,一路狂追而来。
克里斯蒂安和洋子,相拥着逃进了飞弹工厂内部,却发现内里已经挤满了不少伤兵。
两个人都有一种在鬼门关面前走了一回的感觉,格外珍惜这重逢的机会,不过好景不长。最后还是联邦军凭准人数和技术的优势,攻占了大厅,并且准备进一步攻占这个工厂。
工厂内摆放着众多的易燃物品,而且在短时间内也无法及时撤走,所以无论哪一方,在这里进行枪战的话,无异于一种自杀的行为。
因此两军之后只好改用白刃战的方式继续战斗。
自护军的质素远不如联邦军,一方是专门的陆战部队,另一方是以文职的人员、整备员、驾驶员和守卫临时拉杂成军的部队。
用枪驳火的话,战斗力还比较接近,用刀来作战的话战况就一面倒了。不过自护军却无法放弃这个重要据点,只能不断由要塞的其他地方抽调人员来增援。
这种充满血腥味的原始战斗方式,实在非常适合野狼的本性,燃烧着复仇的怒火,他举刀大开大砍见人就杀,中刀者非死即伤。在战场上寻找着克里斯蒂安的身影。
而终于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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