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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清英也不能对那个敏感的2。7万吨航母单舰上限做出削减。因为根据后世航母的设计经验。这种平顶船必须要在这个吨位下,才能在螺旋桨时代实现载机量、防护等多项指标的均衡,日本的翔鹤、大凤便是典型的例证;而如果吨位过低,则航母的性能则必将会因为边际效应而出现急剧减弱。虽然清英能通过种种源自后世知识的开挂手段,将战列舰、巡洋舰等舰艇的性能实现大幅度的飞跃,但却并不能在既定性能下减少多少航母的吨位。除了他本身主要是以设计主力舰为主,对船型干舷、舱室划分迥然不同的航母缺乏经验之外,其在设计中最重要的一个大挂水下突出部。无法在航母上实现,也是其中的核心关键。
对于正统的火炮型舰艇而言,其水上空间基本上就只有作为船员生活和工作区的唯一用途;因此清英完全可以砍掉一部分水上部分的舰宽,在节省结构重量的同时、也省掉对tds纵深区域毫无意义的甲板防护。而蛮夷航母则不然。这货的水上空间不仅要做为机库停放飞机,还要保证甲板面积来作为飞机的停靠,这就决定了航母的水上空间以及甲板面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越大越好。在这种情况下,清英依靠削减水上舰宽来大幅降低吨位的开挂手法,自然也就行不通了。即便是他还拥有基于后世流体力学的尾板和球鼻艏的外挂,但它们能起到的也仅仅只是平地提速1。5~2节左右。对于航母吨位的质变性控制于事无补。
而航母所能搭载的火炮上限,也同样是清英刻意准备留给各国海军的一个条约漏洞。由于舰载机技术发展的相对迟缓、和传统思维的根深蒂固。历史上直到20世纪30年代中叶,各国海军对航母的定位都还十分模糊,准备让航母兼顾炮战的思想始终盛行不衰。《华盛顿条约》中规定了大型航母不得搭载口径超过8英寸的舰炮,美国人便在列克星敦级上以双联装炮塔形式装了8门;而只想占便宜却不肯吃一丁点亏的日本人,更是给他们的一航战双姝装了10门8寸炮,其炮械总量甚至超过了大多数的条约巡洋舰!
有鉴于此,清英便有意将航母所能装备的火炮上限提升到了254毫米。如果美英等国的航母受此限制的误导,装上了这一口径的火炮,那么其航空能力和装甲防护都将因此而大打折扣,根本无法与专业的德国航母争锋。如果这一限制得到与会各国的通过,那么清英几乎可以断定必然有国家会在这一点上大做文章:历史上各国在条款明细的《华盛顿条约》中,尚且不厌其烦地找寻漏洞并钻来钻去,又怎么会错过这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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