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其中主犯俞某14岁已死亡,从犯徐某(13岁),陈某(13岁)和王某(13岁)因不满十四周岁…………处以有期徒刑三年6个月,并由该四个学生的监护人共赔偿被害人家属向育博45万…具体的罪行如下………”
与此同时,中央人民的官博不仅转发了这个微博而且还加上了一句话,这句话让所有的人都激动了起来。
“华夏目前已将重新修订未成年人的有关法条纳入考虑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