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不会跑,不会跟他说要嫁别人了。就算喝完一瓶酒,上超商就有新的了……
大口喝酒之间,他感到胃部发痛。
没理。这痛不太痛,一点点而已。就像酒入喉,一点点迷醉时最令人感受舒适。身上那麽一点点的痛,是愉快的。
脑海里也有一点点东西……
是脚趾。
脚趾的形象由小逐渐扩大,大得趾上的细毛、趾上的痣清晰得彷佛一处森林与一面湖泊、大得要将他容纳淹没……
一阵恶心,他吐了。喉头里的蠕动他无法控制,胃里的东西一b0b0被催出来,呕出胃酸、呕出血了,仍然止不住,还得再呕再呕……他大叫、大哭,却呕不出该放下的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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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挑一个下午,先去医院复诊,完全没问题之後,我去警局找上次到我家的杨警官。
我告诉他,刘宜芬是我杀的,在我家里杀的。凶刀是我nV儿的,就是她用来自杀的那一把,但後来给了王翊翔。还告诉他,我把刘宜芬的脚趾丢进隔壁浴室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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