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天一亮。/x?i`n_k′a!n-s′h!u?w,u..*c^o,m_
赵锋便起了个大早。
院子里,虎皮已经被钱冲带走,只剩下几摊洗刷不净的暗色血跡,提醒著昨日的惊心动魄。
钱冲给的金子还剩一锭,被林锋沉甸甸地揣在怀里,像块烧红的烙铁。
这钱,烫手,但也是救命钱。
他要去县城,必须去。
把金子换成实实在在的粮食、布匹、盐巴。
换成能让三个女人在他走后,安安稳稳活下去的家底。
新房內,陈卿舒、叶芷怡和林清月也已经醒了。
没了昨夜的尷尬,三个女人凑在一起,竟有种奇异的和谐。
堂屋里,陈卿舒和叶芷怡正低头做著针线活。
“姐姐,你看这针脚,给相公做內衬,会不会磨得慌?”
叶芷怡举著一件刚裁好的粗布里衣,有些不確定地问道。
陈卿舒接过来,用指腹捻了捻,笑道:“傻妹妹,你这手艺,比县里最好的绣娘都不差了。相公穿上,只会觉得舒坦。”
她们在为即將远行的赵锋,准备行装。
一针一线,缝进去的,是道不尽的牵掛和担忧。
林清月坐在一旁,手里捧著一杯热水,看著她们忙碌,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她们是他的妻,为他缝衣做鞋,天经地义。
可自己呢?
受了他的救命之恩,住著他的房子,吃著他的粮食,却像个外人。
她想做点什么,却又找不到合適的由头。
最终,她咬了咬唇,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轻声开口:“两位姐姐,我想……我想给赵大哥也做个东西,算作……算作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陈卿舒和叶芷怡闻声抬起头,相视一笑。
那眼神里,什么都明白了。
陈卿舒放下手里的活计,拉过林清月的手,柔声道:“这有什么,你只管做就是。我看你女红也好,不如给相公绣个荷包吧,贴身戴著,也能时时念著你的好。”
一句话,说得林清月红了脸,心里那点小九九被看穿,却又觉得无比熨帖。/x·1·9?9-t^x′t+.+c,o_m¨
“嗯。”
她低著头,声音细若蚊吶。
看著这屋里温馨的一幕。
赵锋心里一暖,转身大步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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