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可是这就是自然法则,没有谁能够脱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条丛林法则之外!
为了生存而厮杀,是一种捍卫生命尊严的行为,每一个为之付出生命的存在都是高尚的。
可是,做奴隶算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堂堂人类,一双手一对脚,一颗脑袋创造无数辉煌文明,经历无尽的艰难和困苦才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人类,竟然去给另一个物种做奴隶?
这算什么!?
习择不想去想,跟不想去承认——因为这会将他一直以来为之奋斗的动机和动力被贬的一无是处,甚至成为一个笑话。
雷哈被习择震慑住了,看着习择那近乎扭曲的面孔,他的脸皮有些僵硬。
习择抬起拳头,又要一拳头打下去,然而这拳头终究没有打下去。
用力的推开雷哈,习择深深吸了一口气,高高在上的俯瞰着他:“你们不是人类。因为你们不配!”
这句话习择是用人类语言说的。
然而回应他的却是一双茫然的眼神。
他们甚至连人类的语言都听不懂,又怎么能算是人类?
说完,习择抬起枪,将雷哈的脑袋打爆。
有一个算一个,习择将他们统统杀死!
这群所谓的人,不过是一群有着人类身体的猴子,留着他们干什么?
将所有的“远古人”都杀完之后,其他人才从藏身的地方出来,落到了习择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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