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觉得夸张,旧毛衣有直接给孩子穿的,也有拆开了清洗一下重新织更小一些的毛衣给孩子,这年月谁没穿过旧毛衣,颜色新旧不一的就是旧毛衣。
当然了,李学武成年后就没穿过了,周小玲自己赚工资也不差这个。
可看着服务员不经意地瞅了瞅的价格牌,周小玲还是惊讶地瞪了瞪眼睛。
用金线织的嘛!怎么这么贵。
“二哥,我有毛衣穿呢。”
她在商场里不敢去拉二哥的手,只轻轻地碰了碰他的胳膊解释道:“前几天在京城买过了。”
“款式蛮适合你的,颜色也好。”
李学武没看见价格牌,看见了也不在意,“请帮我们拿过来看一看。”
服务员只是懒得解释,不是眼睛瞎,自然看得出李学武的不一般。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行走江湖一句话:先敬罗衣后敬人,先敬皮囊再敬魂,不信你看杯中酒,杯杯先敬有钱人。
剪裁得体的藏青色羊毛夹克,黑色的西裤将腿型衬托的很匀称,再看他脚上的皮鞋,根本不是商场的款式。
既然不是商场里买的,那是从哪来的,总不能有人亲自给他做吧不敢这么想,那答案就是这个。
只是跟在他身边的姑娘无论从穿着还是气质,不像是同类人。
听两人的对话也能看得出,是这位衣着考究的大人物在照顾这漂亮姑娘。
不用想两人的关系如何,既然人家敢要,她就敢给对方看。
即便对方没有买,那也一定是没相中手感,不会是拿她逗闷子。
衣服是李学武让服务员拿下来的,可真正上手看的却是周小玲。
是李学武拍了拍她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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