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位小姐。这次易日晞董事专程想见见她,所以我就把她给带来了。”
“原来如此。”听说霁华是董事的贵客,孙蓓蕾口中的话又吞了下去。她微斜着眼,发现广泽正在瞧着什么。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他的目光正停留在那个俗妞儿的身上。
看着坐在那里解决餐盘里食物的霁华,广泽看得眼睛都要冒火了一这个家伙也太不懂得收敛了吧!一个人在哪里吃也就算了,还吃得狼吞虎咽、不亦乐乎,他几乎已经听见人家议论的声音了。
“这是哪家公司的职员?怎么这个样子?像是饿死鬼投胎,难看死了!”
“这种人也来参加酒会,根本是侮辱我们嘛!”
哈哈!这下不是“几乎”听见人家议论的声音,他根本就是听见了!丢人哦!
广泽一颗心完全放在了霁华身上,他根本就没注意到孙蓓蕾探究的眼神,而他的关注也彻底燃烧了孙蓓蕾的理智。
“广泽,你好像很注意那位小姐,莫非……你喜欢人家?”
“怎么可能?”他回答得很快,几乎是直觉反应,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
对他的回答,孙蓓蕾好似还不太满意。睇了霁华一眼,她冷嘲热讽地说道:“这位小姐气质这么差,一看就知道出身不怎么样,我想也不会是广泽你喜欢的对象。”
对她的这番言论,广泽没有发表任何的评论。一个气质出众的人是不会在别人身后说三道四的,显然这位气质型美女出格了。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虽然他和霁华对人生的看法截然不同,但他并不讨厌这个俗妞儿,甚至于还有一种莫名的喜欢与欣赏。
那是一种陌生而危险的感情,他害怕去看清,更害怕去碰触。他只能这样遥遥地看着她,不敢靠近,也不可以靠近。
可命运却不会听从他的安排……
温霁华一个人坐在会场的一隅,专心致志地吃着餐盘里的食物,毫不为周围的目光或神情所动摇。在她心里,吃饭皇帝大,这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食物的美味就是创造出来让人们品尝的,霁华便将它们的功用发挥到极至。她不停地吃啊吃啊,不好——噎住了!
“给你!快喝吧!”
一个好心人适时地递来一杯果汁,霁华来不及道谢,咕噜噜灌了几口。等到气息顺畅了,她这才注意到救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