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馆酒肆也不去了,入夜即归家,平白弄得街上经济都萧条了许多。
沈雁也不是不知道这些事,但越是如此心里又越是惦记。
魏国公说十日之内必杀郑王,如今已过了六日,除了他们神色日渐的紧张,脚步日渐的匆忙,其余并没有传来什么突破性的消息。有时候沈雁甚至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有在办这件事,或者说是否又改变了主意。
总之时间像生了锈的铁器,往前挪动还带着沉缓的滋滋声,她从未有任何一个时刻像如今这么煎熬,其实到了这个时刻,郑王杀不杀已不是什么很了不得的事情,早在他逃往京外之初,他的死已并没有悬念,而只是迟早的问题。
她只是在期盼尘埃落定,也好让她这辈子能够真正舒心快活起来。
可魏国公给出的期限越是临近,她又越是有些不敢确定,真的会那么有把握吗?
不过她又安慰自己,既然是迟早的事,那就无谓着急,现在外面的事自有韩家和沈家共同应对,已经用不着她过于cao心。于是该吃茶的时候吃茶,该听曲儿的时候听曲儿,日前胭脂给她量腰围做秋裳,方发现嫁到韩家来倒是还胖了一圈!
不过韩稷并不知道她胖了,他已经有两天没回府了。
这日晚饭后洗漱完,正准备摊纸写写字,消消食,然后睡觉,房门忽然啪地推开了,韩稷风尘仆仆站在门口,睁着一双深凹下去的眼灼亮逼人地望着她:“郑王死了!”
死了?真死了?!
沈雁花了有小半日时间消化这个消息,然后啪地把手里的笔扔下,冲过来:“尸首呢?什么时候死的?辽王和鲁亲王他们的反应呢?这消息传进宫了没有?!”
韩稷拉着她进来坐下,说道:“尸首明日运送回京,是骆威亲自杀的,根据我们所掌握的各项特征,确定是他本人无疑,是在前军营辖境内杀的他,辽王的人当时距离现场不过三里,现在双方已经在信阳僵持,明日尸首到京再请皇帝裁决责任!”
“为什么需要凭借特征?”沈雁疑惑地,“难道骆威不认识郑王?”
“当然认识。”韩稷道,“杀他的时候郑王已经十分落魄了,他这两个月都混迹在乞丐堆里,身上长了脓疮,与从前简直判若两人,根本不能以我们以往的认知去判断他。所以我们必须依靠这些实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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