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五六千块,多则七八千块,这地方的工薪族多半是工厂里车、钳、铆、焊之类的工人,或是家具厂、针织厂的工人,工资多数不高,月薪四五百很平常,七八百占多数,一千多让人羡慕,两千以上能让人眼红,村里要有这样的小伙子,那谁都高看他一眼,给他提亲的人都得排队。
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年轻人要省吃俭用苦干一年或更长时间才能凑够一辆车钱,但工厂效益不稳定和各种原因导致的失业,不能保证你能一年挣这么些钱,再说还有别的开销。大同不想用血汗钱去买辆车,然后成天跟人家比谁的好,这种攀比太低级趣味了,而是想做些生意让钱翻倍升值,摆脱这种没劲的上班方式,继而改变这种过于低调的生活状态,他不想七老八十了还当临时工,还跟他爸一样为钱和儿子的婚事发愁。
物以类聚。和他一样有理想的是发小死党大志、牛子。大志呢,心更大。他自以为是艺术家的苗子,上中学时他文科好理科差,自知考不上高中,便一门心思研究音乐,他唱的歌曾在全县中学生文艺汇演中获过二等奖——获一等奖那哥们的爸爸是县歌舞团的,人家从小受过专业教育,大志当然比不了他。那次获奖使大志增强了自信,对音乐的热情更高了,梦想着能像许多歌手一样自编自唱,一夜成名,这绝对是件很露脸的事,说俗了叫名利双收,总比平庸地活一辈子强。中学毕业后他找不到理想工作,深感怀才不遇,情愿放弃工作把心思用在写歌、玩吉他上,乡下人没有闲钱和时间培养孩子搞艺术,认为这种行当不容易在短时间内挣到钱,也许一辈子都挣不到钱,一个初中都是混下来的小子能写出什么像样的东西,根本不相信他能成名。因此别人都忙着挣钱娶媳妇了,他却躲在家里写歌,也被村里人看成是不务正业,懒得工作。搞艺术的人多半爱喝酒,大志也很善饮,浪费了很多钱,母亲说他这样下去将来只能弹着吉他要饭了,他说那不叫要饭,叫行为艺术。
牛子也是个有志青年。虽然当年功课差得要命,作业基本全是抄大同大志的,但他天生力气大跑得快,从小学到中学都是学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