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临时设置属军事之从事史颇多。
都督:领兵将领或地方军政长官之称。蜀于边缘诸郡皆置都督领兵屯守。
邸阁督:邸阁为囤积粮谷之所,其督为守备屯所士卒之长。
典学从事:汉制,司隶校尉及州刺史之下,设从事史若干人,分司州政。蜀在益州设典学从事,总领一州之学政。
典曹都尉:蜀置,刘备定蜀,较盐铁之利而设盐府校尉,并置典曹都尉以属之,掌供继军粮。
都尉:都尉名官甚多,多为主兵武官。地方郡国都尉,主兵。
都护:汉宣帝时,置两域都护,为加官。东汉光武帝时设都护将军。三国魏沿置。蜀有中都护、行都护之号,职权如大都督,总领内外诸军事。吴设左右都护,尽护诸军。
奋威校尉:校尉为次于将军之武职。有各种名号,奋威校尉仅三国吴置。
奋武校尉:位在将军下。三国时校尉名号甚多,职责亦不同。奋武校尉仅吴置,鲁肃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