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据说是高一最漂亮女生的一封信给他,说道:“不开玩笑了,这是正事。”
孙远均没有接那封信。信封是很漂亮的,那种粉紫粉紫的颜色,用娟秀的笔迹写着“孙远均收”,一看就是怀春的女孩子费尽心思写的。
“袁菲啊,是袁菲,漂亮着呢,身高一米六八,C罩杯呢。”白瑞和每一个直男一样,耐心卖着他们认为所有男孩子都会感兴趣的安利。在他眼里,好兄弟明明各方面的条件都那么好,却不谈恋爱,简直太浪费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简直让李思眼睛都直了。孙远均把那封信收进了自己书包里。
“你,你竟然收了?”和他同桌那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看见孙远均收了情书。
孙远均故作淡定地反问他:“有什么好奇怪的?上次艺术节的时候,我就见过她,跳民族舞的,确实很漂亮。”
“那以前不谈恋爱是因为觉得对方条件不行吗?”白瑞问道。
“那还应该有什么其他原因呢。”孙远均反问。
白瑞拍了拍他的肩膀,点头认同道:“兄弟,这样才对嘛,那天我们一起看片儿的时候我还以为你不正常呢。”
然而,孙远均眼睛的余光,已经随着那个默默收拾书包,渐渐远离的瘦弱背影飘去很远。
孙远均悻悻地想到,原来只有收了女生的情书,必须要和女生谈恋爱,这才是正常啊。
第12章
宋昱推着车走在放学路上的时候,心想今天怎么能这么倒霉呢,想骑车竟然都没有气了,还得傻啦吧唧地推着走,后来一想,最近回家老是孙远均骑车带他,自己能注意到车有气没气才怪呢。
他以为自己听到那些话会哭,结果他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坚强。虽然话说得很不好听,但是他心里也明白,孙远均说得一点也没错。
自己确实什么都不如他,自己天分不好,成绩不好,对音乐的理解也不到位,自己又一门心思粘着他,大概是招他烦了。
这时天空也很应景地下起了雨,宋昱注意到一家破房子的墙角下有一只小小的小土狗,冲着他有气无力地叫了两声。
宋昱跑过去,蹲下来摸了摸它的头,小狗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拼命地摇着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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