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要事在身,突然忘记头晕身热。
只见徐培南趋向前说了几句话,我看不清楚他俩的表情,她随即发动引擎,轰轰,然后车子似一枝节般冲出去。
徐培南象是一早知道我在窥视,抬高头上来,我也好无谓躲开,向他挥手。
他上来说;「她叫我去死。」
「我相信你早已听得麻木。」我问:「当初她觉得你有什么好?」
「贪我体毛浓厚丰密。」他嬉皮笑脸地摸着胡须。
我叹口气,「徐培南,你真猥琐。」
「我自小是黑猪,记得吗?你不同,你是小白兔。」他说:「你是淑女,我是粗人。」
「你快要离家去做事了吧。」
「我妈恼死我。天气稍微回暖,我们便往萨摩亚群岛。那里像天堂一样,志鹃,那里的女郎只穿沙龙,沙滩白如丝,棕榈、七彩花朵及水果,连一只鸟都叫你讶异它羽毛之鲜艳,志鹃,要不要一起来?」
这算什么,邀请、引诱、表示好感?
我故意迟疑片刻,「那里有没有蚊子?再说,我怕太阳晒得多起雀斑。」
徐培南拍着大腿浩叹,「天下有你这样煞风景的人,我可相信了。」
他这个人,完全不受礼节及细节拘束,真是个奇才,对他来说,结婚与同居是没有分别的,女人,合则过夜,不合则再见。工作,要囊中无银才会去做。衣服,为怕警察抓才不敢裸体而穿上。
谁敢同徐培南厮守一生。
那必须是非常潇洒的一个女子,享受精神生活远超于物质,我自问没有资格,即使到今日,我还不算是一无所有的人,我不能放弃自己去跟他,而且是不能获得任何应允的盲目跟从。
我摇摇头。
「像你这样的生活,如置身牢笼,有什么味道?」
「你需要一个会替自己接生的女人,我不行,不及格。」
「那么等我回来,也许我会试图适应你的生活。」他朝我眨眨眼。
他?叫他把胡髭刮掉便已经要他的命。我太清楚他,自小一起长大,对他观察入微,他想些什么么,都猜到七八成。
正如他清楚我一般,他不会为我改变,我亦不会为他改变,我是天生的都市居民,青的山绿的水,从来不曾感动过我,看画,都不挑风景写生的来看,我所感兴趣的,乃是人,伟大的人,不是萨摩亚岛上的一只螺。在我熟悉的地头上,我愿意奋斗,终究会闯出名堂来。
我微笑说,「等你回来,我们再谈。」
那日我睡得早,足十个小时,眼底黑晕自然而消失,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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