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遗嘱。立遗嘱的人,是陶敏兰,也就是李颢的母亲。
想到那天看到的陶敏兰失踪的宣告,任苒对这份遗嘱突然有点好奇。李明远为什么不直接申请宣告陶敏兰死亡,而要申请宣告她失踪?
她借着核对文件的机会,看了看这份遗嘱,瞬间一切便明白了。
陶敏兰的遗嘱很简单,就是把她名下所有的财产,包括明东集团的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全部都留给她的儿子李颢。也就是说,如果宣告陶敏兰失踪,法院是可以指定她的丈夫李明远为财产的保管执行人,李明远就可以掌控她名下的股份。而如果宣告陶敏兰死亡,她名下的股份就将转移到李颢的名下,李明远能不能再保管,就要看李颢的意思了。他如果不愿意交给李明远,李明远就无法掌控这百分之二十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