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默背。”
她纳闷的打开文件夹,只见一条条、一页页,全部都是晦涩难记的法律条文,足有一百条。
握着文件夹的手不由地紧了紧,好想揍人怎么办?!
再低头,文件第一页第一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一页第二条:【《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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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番外 余闻雨和肖煦(15)
连着几天,皆是忙碌不断。
余闻雨不否认自己被逼的短时间内掌握了不少助理的工作,就连法律条例也学到了不少,但真的是累得不要不要。
回家后倒头就睡,睡醒了满脑子都是那些背过的法律条例,不是她对这些法律条例有多心心念念,实在是某律师太过变态。
第一天,背一百条法律条例,下班前抽背这一百条。
第二天,再背一百条法律条例,下班前抽背这一百天 前一天的一百条。
第三天,又是背一百条法律条例,下班前抽背这一百天 前两天背的两百条。
她几乎能想到接下来的日子可能是依次类推,一想,就脑壳痛!
并非没有想过反抗肖煦,还想过举报他公报私仇。
但是,偏偏他交待她所有的活,都确实是助理应该做的。哪怕是背法律条例,也并非没有依据。
“身为一个法律顾问的助理,哪有不通法律条文的道理。你要是觉得为难的话,没关系,我让石总给我安重新安排个不会觉得为难的助理。”
他说的合情合理,也给了她拒绝的权利,更是在此期间从未提到过两人的过往和婚姻,至少表面上不存在公报私仇。
“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又是一天下午,余闻雨背着条例,好想下班,又好怕下班。如果当肖煦的助理原本就是这样的话,她开始有些同情孙思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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