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戚。
如果不是失忆的话,人怎么样才能轻而易举地忘记那些事呢?
往事历历在目,她的青春年少里全部都是沈津风的身影,她怎么能做到说忘就忘?
她又不是沈津风,那么冷漠无情,真的说翻脸就翻脸。
陈钰鹿呆滞地望向咖啡馆的门口,也不知道究竟在期待些什么,良久没有说话,直到颜思珑发觉了她的不对劲,她才缓缓开口:“思珑,记住一个人不是件简单的事,可忘记比记住难多了。”
她狠下心想要忘记的那一切,或许现在就是那个开始。
“思珑,”陈钰鹿拉了拉颜思珑的手臂,眼睛却盯着门口方向不肯移开,“你觉得那位小哥哥怎么样?”
刚进门的那位?
颜思珑顺着陈钰鹿手指悄悄指着的方向看去,嗯,是位挺不错的小哥,身姿挺拔,五官端正,穿衣有品位,肩膀上挎着一个单反,想必是位摄像师,和陈钰鹿也算得上般配。
这个女人,眼光果然毒辣!
颜思珑打量完远处的帅小哥又打量了一下陈钰鹿。
嗯,身高也很般配,虽然那位帅哥目测一米八以上,而陈钰鹿这个矮子只有一米六,但是,她觉得般配那就是很般配。
“小哥哥朝我们走过来了!”陈钰鹿回头,用手将自己的脸虚掩住,有些不可思议看着颜思珑,“不会是来找我们的吧?”
颜思珑假意和陈钰鹿聊天,眼睛却一直瞟向她后方的帅小哥。
这个女人想男人想疯了吧?
颜思珑好想一巴掌拍醒她,正准备让她清醒一点的时候,帅小哥居然直接在他们对面坐下来了。
卧槽!还真是来找她的。
“这位小姐,”帅小哥开口的声音,像是四月的春风吹拂,“我们工作室最近在招路拍模特,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工作室试一试?”
帅小哥递上自己的名片,陈钰鹿还没来得及结果,就被颜思珑截了胡。
萍水相逢就拉人家去做模特,拜托看人的眼光这么不准怎么做的摄影师?你好歹也找个长高的身材好的好吗?
找陈钰鹿当模特,明摆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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