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玛伦利加的留恋又何尝不是集中在路易斯身上。
“话说回来,不久前我们还打鹤山庄园路过。”路易斯想了想,还是没有细说庄园如今的模样。倒不是担心唤起艾德里安的思乡之情,只是觉得这久违的重逢已被一系列沉重话题弄得甚是凄凉。
心思细腻的艾德里安倒是看得很开:“几个世纪前的洛格玛大抵也是如此情形吧,现在不过是历史的又一次重复罢了。”
两天后,依照事先的安排,佣兵们将商队送到了芒特河口。大河交汇之处,过往船只因枯水期和战争的影响少了一些。众人目送商队乘船顺流而下,起伏的帆影逐渐飘出视野边缘。
要前往玛伦利加,则需再沿着河流向北走一段,在水流平稳处乘渡船抵达对岸。路易斯旗下的佣兵加上艾德里安与奥希姆拢共有二十来号人,租下的船有些大,显得空荡荡的。
若是在过去,佣兵们或许会对玛伦利加心生向往,眼里也会带上兴奋的神采。可如今,他们都知道传说中的“流金之城”将会变成什么模样。
纵使河面上晴空万里,半岛正迎来毫无瑕疵的好天气,谁都高兴不起来。
佣兵们或倚着甲板边缘的木栏,或坐在桅杆底下发呆,就连展望未来的闲聊都有气无力。不通人性的鸟儿唱得正欢,就像被狂欢之夜激发了蓬勃创作欲的吟游诗人——至少它们不会被战争波及。
除了艾德里安,奥希姆和谁都提不起说话的兴致。他一个人坐在背风的角落,单手抛接着一把刻有蛇纹的匕首,视线的焦点跟着那截刀光上下移动。
沙丘那夜过后,奥希姆好像一直在和路易斯赌气,以至于在登船之前,父子俩基本没正常说过一句话。但他对艾德里安的态度没有太大改变,只是和以往相比,奥希姆学会了不把所有想法都摆在脸上,竟有几分韬光养晦的意思。
明明不是去找艾德里安的“必经之路”,路易斯还是特意打奥希姆身边走过,假作不经意地随口说道:“你扔刀的时候应该控制一下力度,不要把肌rou绷紧,可以握得更松一些。那天晚上,你向我扔来的匕首也偏高了,不挡下来的话,大概会擦着我的头顶飞过。”
奥希姆接住刀柄,一时没再往上扔,只顾冷眼盯着路易斯,一副看仇人的表情。
“这手艺是艾德里安教你的?”路易斯假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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