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说。
朗姆洛看着贝果夏,吃惊地说:“你小子不是哥谭市的——”
贝果夏默默打字:“嗯,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你怎么瘫痪了?”朗姆洛如同范伟重逢赵本山,背着手绕着贝果夏的轮椅转了一圈,遗憾地说,“哎呀,哎呀呀呀,真是世事无常啊。”
贝果夏:有本事你的嘴角不要疯狂上扬啊!
贝果夏打字:“你怎么会在这里?”
朗姆洛叹口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吸纳一个代号为‘琴酒’的队员后,我突然觉得……我的人生就应该当个黑势力卧底才有意义。”
贝果夏:“……”
朗姆洛萎靡地说:“清醒过来,我发现我已经坐在弗瑞的办公室里,把一切机密都倒出去了。我知道红骷髅不会放过我,只好改行。”
贝果夏打字安慰他:“在神盾局工作是公务员待遇,总比在嗨爪当不能见光的黑道分子强。”
朗姆洛吐口唾沫,说了句至理名言:
“对社畜来说,在哪里打工都一样。”
贝果夏假装好奇地问:“嗨爪和红骷髅现在怎么样了?”
“嗨爪还有残余势力,红骷髅已经逃了。米国队长正忙着抓他。”
贝果夏怀疑地打字:“红骷髅怎么逃掉的?”
“嗐,”朗姆洛摊手道,“上次一个队员值班前在酒吧多喝两杯,一不小心被嗨爪的余党骗走了钥匙。”
看着贝果夏无语的神情,他补充:“我早说了,在哪里工作都一样。”
这不是无间道,是行走在“坑与被坑”的路上。
贝果夏脑内统计,纽约目前盘踞着四个反派:
红骷髅,金并,雷霄古和洛基。
他们既能凑成一桌麻将,又能上演一出《恋与超反们》。
许霄古,白骷髅,李金并,周洛基。
排面。
按照这个规律,离洛基越狱的日子八成也不远了。
贝果夏索性又控制洛基出面,抗下“金并与雷霄古莫名相爱的始作俑者”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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