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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身体、对夜之炎不熟悉的状况下,有一个强力助手比较让人安心。
钢牙或酒吞都可以。
然而......如果是她自己的身体,她还可以使用令咒让酒吞童子来到身边,百慕达的身体却不行。
令咒是刻印在身体之上的。
这并不是她的身体。
真是遗憾。
边适利用空余时间视察了复仇者监狱。
近期没什么新入入狱。
释放六道骸这件事在之前似乎引起了不小的风浪,许多黑手党都有在关注,但都被耶卡给解决了。
复仇者维护着黑手党的规则,这是常识。
边适其实有些想知道当初百慕达为什么会起心思建立这样一个组织。
复仇者可以是任何形式的集团,却偏偏以管理黑手党的警察的形态存在。
为了观察彭格列和玛雷指环?为了观察彩虹之子的奶嘴?
“差不多了。”
边适垂下眼睑,把短小的手伸出斗篷,看向手上的手表。
“你在听吧?”边适轻声说,“当然——你一定在听。”
那个制造出彩虹之子的男人,在手表中都安装了窃听器。
“猜猜看吧,身为复仇者的我们会做什么?”边适用低沉的音调说这,“啊、放心好了,目标当然不是你。”
当然不会只是你。
既然这副躯壳之中燃烧着复仇的火焰,那就让他烧吧。
将这个世界燃烧殆尽......必然是极美的光景。
“此前......我一直觉得有些寡淡。”
这边的世界过于和平了。
黑手党也不过只牵扯了一部分人,相较于其他世界来说过于和平了。
他们在未来战胜要毁灭世界的白兰,但也只是在未来而已。
现在——
现在的正题,才是主菜啊。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第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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