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从莱恩的处女作《黎明之时》改编而来的同名电影。
电影中,心理学教授陆桢在协助警方侦破一起法外制裁的连环杀人案的过程中抽丝剥茧、层层深入,最后却发现凶手是自己多年的老友顾隐——一个破获过无数大案的警察队长。
顾隐见过太多因为证据不足而不能获罪的杀人凶手,久而久之开始对现有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怀疑,决定亲自惩治那些不配活在世上的人,却因为长时间游走在正义与邪恶的边缘,逐渐迷失了自己。
黎烁很喜欢这本书,但是对改编的电影不甚满意。
书中的结局是陆桢虽然已经猜到顾隐就是那个法外制裁者,却没有找到证据。在书的结尾顾隐与陆桢在最后一个案发现场的酒店天台上彻夜长谈,最后在黎明破晓时分从天台跃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而电影却将结局改编成了陆桢找到了顾隐在最后一起案件中留下的决定性证据,而顾隐听从了陆桢的劝说,投案自首。
在黎烁看来,顾隐心思缜密,经验丰富,在现场留下关键证据这个情节本身就很牵强,而且他从头至尾都笃定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对的,更不可能投案自首。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才是顾隐会做出的选择。
而这一次,俱乐部打算翻拍的正是小说里的原版结局,因此黎烁答应得很爽快。再加上书中描写陆桢是个学术型的富家大少爷,一头黑色长发,长相极美却不失英气,骄傲又自信,确实很适合他,演起来不会太费力。
但黎烁觉得部长着实很有眼光并不是因为他选了自己,而是因为他选了向时陨。
书中的顾隐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性格有些孤僻,唯一的朋友就是陆桢。
而黎烁觉得向时陨完全可以本色出演。
再加上书中的第一个名场面就是顾隐第一次杀人后,回到自己家里用那双刚刚沾染过鲜血的手拉小提琴的内心戏。
电影中饰演顾隐的演员不会拉小提琴,拍摄时就做了个样式,观感不太好。而这对于会拉小提琴的向时陨来说就要相对容易一些。
有黎烁帮着部长劝说向时陨,向时陨也很快就答应了。
部长跟两人商定了周末一整天的时间,一共要翻拍电影里的四个名场面和一个原著结局,时间有些紧,需要黎烁和向时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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