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自我,或许可以做到;然而我又不是一个那样的女子,我的伟大,仅止于梦游上海时救下砸石头的顽童沈曹,对他说一两句先知先觉的大道理,却不能够天长日久,巨细靡遗地随时随处惟他马首是瞻。
我的世界里,最重要的一个人,仍然是我自己。
我甚至不能够答应他,立时三刻放弃一切随他海角天涯。如果是17岁或许我会的,但现在我已经27岁,在以往27年间的辛苦挣扎中,他并没有出过半分力,又有什么理由要求我为他捐弃未来?我还至少在他七岁的时候把闯祸砸玻璃的他自彪形大汉手中解救下来并向他宣讲过一番大道理,他又为我做过什么呢?
仅仅租下常德公寓让我发思古之幽情或者请我喝咖啡时自备奶油是不够的。我要的比这更多。然而究竟是什么呢?我却又不能知道。
楼下大门轻轻响了一声,沈曹从门里走出去。
我站在露台上看着他离开。
他的背影挺直,寂寞而骄傲。
很少有男人连背影看起来也是这样英俊。那一刻我有冲动要奔下去对他说我们不要再吵架了,我现在就同你走,随便去什么地方。
但是电话在这个时候响起来,是子俊:“锦盒,我今天才知道你辞职了,为什么瞒着我?”
“瞒着你是因为没想过要告诉你。”我有点没好气,“谁规定我辞职还要向你申请?”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子俊发急,“今天有新片上映,我请你看电影好吧?中午打算去哪里吃饭?要不,我陪你去城隍庙逛逛?”
难为了老实头裴子俊,居然一分钟里憋出三数种选择来。
我又不忍心起来,于是同他掉花枪:“子俊,我不想再工作了,要你养我一辈子,天天看电影逛庙过日子。”
“天天可不行。每周一次怎么样?”
“两次吧。一次看电影,一次逛庙。”我调侃着,真真假假,跟子俊是什么样过份的话也敢随口讲出的,反正讲了也不一定要负责任。
同沈曹则不行。一诺千钧。每一言每一行都要斟酌再三才敢出口。两秒钟前和两秒钟后的想法是不一定的,只这眨眼的功夫,携手闯天涯的冲动已经过去,风平浪静,春梦了无痕。
正在挑选出门的衣裳,电话铃又响起来,这次是妈妈,大惊小怪地问:“女儿,你辞职了?为什么呀?你以后怎么打算?”
做子女的起码义务
“您怎么知道?”
“子俊来电话的时候说的。”
子俊这个大嘴巴。我暗暗着恼,也有些惊奇,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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