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能去问沈曹。
交往到这个阶段是最尴尬的,初相识时打情骂俏卖弄聪明,说什么都是情趣。一旦双方动了真情,反而僵持起来,说话举动都像做戏,客套得欲假还真。话来话去,总是说不到重点,直接打问人家三十年过往经历,未免交浅言深,恃熟而骄。不问,却终是挂心。
胡兰成回忆录《今生今世》里说张爱玲自与他交往,“忽然很烦恼,而且凄凉。女子一爱了人,是有这种委屈的。她送来一张字条,叫我不要再去看她,但我不觉得世上会有什么事冲犯,当日仍又去看她,而她见了我亦仍又欢喜。以后索性变得天天都去看她了。”
这样的委屈,我竟然也是一样的。莫非,是想天天见到沈曹?
胡兰成那个人,实在太懂得女人的心,怎怨得张爱玲不为他烦恼,为他倾心,为他委屈,甚至送他一张照片,在后面写着:“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写出这样文字的女子,是尤物;辜负这样女子的男人,是该杀!
然而胡兰成又说:“我已有妻室,她并不在意。我有许多女友,乃至挟妓游玩,她亦不会吃醋。她倒是愿意世上的女子都欢喜我。”
我惊心于张爱玲的大方,抑或是一种无奈?然而那样的潇洒,我却是不能够,我要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不能搀一点儿假。
阿陈忽然停下咀嚼,盯着我看。我被盯得莫名其妙,只好也瞪着他。阿陈大惊小怪地说:“锦,你真是太贪吃了,吃西餐呢,一定要斯文优雅,你看你,汤汁淋漓的,这蛋汁洒得到处都是,真是太失礼了。要是带你出去吃大餐也是这样,可怎么见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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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受到提醒,也好奇地抬起头来,看看盘子又看看我,笑嘻嘻好像很有兴趣的样子。我哭笑不得,捧着一份三明治夹蛋不知吞下去好还是放下来好。在两个大男人挑剔的注视下吃东西,真怕自己会得胃结石。
然而这还不够,阿陈还要回过头对着老板更加亲昵地嗔怪:“您看阿锦,年轻轻的也不知道打扮自己,天天一件白衬衫,少有女孩子这样不懂得穿衣裳的。”
我叹息,踩吧,踩死我吧,下一步他大概要批评我的口红颜色了。可是如果让我顺应他的品味去搽那种薰死人的香水,我宁可停止呼吸。
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这顿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回到办公室,我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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