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下:“真的没搞头。”我的表情显得委屈而严肃:“当然你爱好它也不是什么坏事,可不一定要靠什么离家出走来寻找灵感。旅行就很好!你去旅行过吗?我就去过海南。我到了那的天涯海角。说来也就两块破石头,然后在上面刻了所谓的天涯海角四个字。”我傻傻的一笑。希望你也可以被我“带动一笑”你说:“我去过云南,那儿有很多的鲜花,是名副其实的花都。”我又很扫兴的回到你回家的话题上去:“你家有这么多的书,你都饱读了吧!就算没有读,就是被书熏熏也够把你熏成了作家了,哈哈…。”你终于又笑了:“老是坐在家里变不了作家倒成了坐家了。”两人一起对笑。我借势劝说:“你就回你的万松书院吧”你却又任性起来:“不,我就不!今天我就到我姑妈家去。”我说:“随你随你,我的千金(斤)大小姐。谁也休想搬动你”说完后我感觉我的这句话有点自做多情味道。你却没有介意:“你能借我点钱吗?”我说:“要多少?”然后心里一阵狂跳。你回答说:“我只要2块钱就行了。”我如释重负的把两块硬币飞快的递到你的手上。托这两块钱的福,我们的手有了短暂的接触。也托这两块钱的福,我成了完完全全的穷光蛋了。你看到我殷勤而朴实的举动嫣然一笑。城市的霓红与喧嚣拂街而过,而与你相比我觉得它们什么都不是。
你接过我手中的包,当我正想把吉他也一同递给你的时候。你却说:“这就送你了。”我又惊又喜的说:“这怎么合适?”你生气的说:“这有什么不合适,难道你不把我当朋友吗?”“朋友!”我喃喃了一下,然后受宠若惊的点头抱住吉他。不一会儿车到站在及,留给我们的时间只有短暂的目光交流。而在所有乘客看来我不过是个混混,而你就是个不懂事的受骗女孩。在你挤上28路公交车之前,你从你的连衣裙口袋里掏出一只卡片夹塞到我的手里后,就匆忙上了车。尽管在如此百感焦急的时刻,你还不忘大声回头说了句:“学木来,谢谢你的馄饨。。。。”你那蓦然回首。眉宇略带离愁的样子成了我今晚眼睛里最后的摄影作品,最后的就是最美最让人难以释怀的。我发现我已经喜欢上了你,喜欢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