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买卖过户或者给她的亲子女继承,算是对于夏家三儿女,他们父亲生前受到的种种创伤的补偿了。
这是二审的结果,属于最后的不可更改的判决,谁都得服从且照着执行。
董老太太被告上法院那一刻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这辈子的名声算是毁了,想着如此情况下,唯一要紧的就是争夺财产了,可却不想到最后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都没要到。
她恨啊,此时不光是恨夏家三兄妹追着她不放,非要咬下她一块rou来才算完,更是后悔自己当年怎么就因为想让她的一双儿女去占了丈夫大哥家和自己亲meimei的财产,看他们没孩子就叫她的孩子给过继了去,记在了他们的名下,户口什么的全都给改了这件事。
当年看上去她的儿女们是获得了继承权,得到了他们大伯和小姨一生的积蓄的,但现在就是因为他们在法律上都不是自己的孩子了,便无权继承夏老头的任何财产。属于继子女那份同样应得的,跟夏家三兄妹平等的继承权,就这样没了。
董老太太的后悔太真实了,其实原本真的按照法律,夏老头的财产是要分成六份,平均给董老太、她的一儿一女还有夏家三兄妹的。
可是谁让她早年间自作聪明,自以为拿住了夏老头,不怕他的东西自己攥不到手上,就在她前夫那个无儿无女的大哥快要过世前把儿子给人家过继了出去,女儿也记到了亲meimei户口上,就为了用只给这两人办场丧事的极小代价,让她的子女名正言顺地继承了这二人
一辈子的积攒呢。
当时看来占便宜的都是自家,但现在却也因为这分早年的小聪明,让她一家失去了多得夏老头两份财产的机会。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董老太太自己最是清楚自己养大的孩子什么品性了。现在她更担心的其实是她自己的晚年生活还能不能好了。
原本自己这个当妈的手里有好处可以漏给他们,他们也就对自己这个亲妈殷勤孝顺。
现在呢,因为自己,他们的名声也坏了,以后想来八成是要疏远她了。
而法律上他们的关系也从亲母子母女变成了亲戚关系,一双儿女自那之后就没了必须赡养她这个亲妈的法定义务了,也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对她好了,尤其还是明知自己离世后他们分不到一分房产的情况下,这就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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