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碌的身影,没有答话。
其实那天,他以为她跟大洪出事了,在河边捡到那块白芋根时,那块食物的口感他至今都还记得。只要她平安无事,他愿意啃一辈子的白芋根。
他站起身来,走到她身旁,手心朝上朝她伸出手:还要。
岳诗双回头看了看他。
他穿着那件灰黑色的兽皮,虽如他所说,不如穿着豹子皮威风,然而却有一种特别的英气。紧绷的衣服让他强壮的肌rou轮廓更加明显,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投射出深深的阴影,让那线条又英朗了几分。
她从小土窑里把刚烤好的白芋根挖出来递给他:小心烫啊。就不能等等再吃么
不能。他将食物接过来,很干脆地回了一句,又坐到一旁吃了起来。
又过了几日,常胜身上的伤终于痊愈了。大洪这些天看着他俩朝夕相处,总觉得自己是个多余人,可是碍于常胜行动还不太方便,他也不好意思跟两人告别。
这天一早,常胜依旧一睁开眼便闹着要去打猎。岳诗双对着他小腹上那道长长的疤看了又看,才终于首肯。
大洪在洞外听着呢,得知常胜全好了之后,也赶紧提出自己要回到兔族的提议。
岳诗双虽然不太舍得这位亲人,可挽留的话刚说出口,还没说完,便叫常胜几个必杀眼神给逼了回去。她只能笑呵呵地同意了。
大洪离开的这一天,用他来时装岳诗双衣服的小包裹包了满满一兜的白芋根和野菜。他单薄的小肩膀都有点背不动了。
岳诗双跟常胜送他送了好远,到不得不分别的时候才停住脚步。
经此一别,以后肯定不知道要何年何月才能再见面了。常胜很自觉地给了岳诗双这最后一点空间,在她跟大洪告别的时候,自己远远躲在一边。等大洪挥挥手转身要走了,他才挠了挠脑袋,几步追上去:兔子!
大洪习惯了他这样直白的称呼,也不急不恼,回过头来:怎么了
常胜默了一默,从怀里掏出一个碎兽皮拼的小包裹,一把塞进他怀里:这是一点烤rou,你留着道上吃吧。
大洪立刻受宠若惊地接下,捧着常胜最高规格的礼遇,飞也似地跑走了。
常胜蹙了蹙眉头,低声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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