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用那黑麦做什么,无论是种植还是磨粉成食,又或是将这小店经营的红红火火,自然是有最顶尖的人助他,他故意如此,为什么?
容珩淡淡一笑,“傅帅知道的倒是清楚。”
“我自然清楚,这种子是我与纪王从前朝皇宫里抢出来的,凭心而论,前朝君主也算明智,更不是那等昏君,偏偏自他掌权,国内天灾人祸频频出事,即便他有三头六臂,也挡不住这等灾祸,就是这样,也不知他从哪里找来这黑麦,据说这黑麦产量极高,”傅钧定定看了眼孟初一,眸色深深,“若是种植得当,只要半年,就能让五成百姓吃饱,一年,就能让八成百姓免于饥饿。”
容珩微微一震。
前朝覆灭最大的原因就是百姓连裹腹都无法满足,所以才频频流民造反,也给了大雍最好的机会,可若是前朝能解决这一问题,百姓其实是最好满足的,频频而出的动乱自然能减少,前朝自然能借此休养生息,或许此时已然没有大雍的事了。
只要半年……半年就有可能改变一切。
容珩望了眼手里粗糙难咽的馒头,“如此说来,傅帅倒是立了大功,只是这些年,从未听傅帅提过。”
“自然是不敢提,我与纪王拿走的不仅是这种子,还有一个刚出生的婴儿,那孩子来路不明,偏偏又有人拿命拿功名利禄来护着他,我们想建功立业,一时糊涂,好在没有一直糊涂,哪里还敢将这要紧的物事拿出来?”傅钧神色淡淡,“自然是藏的越深越好。”
容珩眸光微锐!
“纪王拿走了那种子,我养大了那个孩子,即便心智超出常人,血液里还是带着前朝皇族特有的疾病,虽不致死,却让他终日身体虚弱,极有可能活不过三十,我也一直在等他的死亡。如今,纪王手里的种子终于消失,我也等到了北越入侵的这一刻,”傅钧微笑,笑容在昏暗里有几分诡谲苍凉的意味,他定定看住容珩,慢慢的道,“雍王殿下,难道不想让那孩子死在战场之上,带着荣耀与尊严死去?你宁愿他日后背负着前朝余孽的罪名,似丧家犬一般死在大雍的屠刀之下,又或者,是死在雍王殿下你的剑下?”
孟初一微微抿唇,下意识看向容珩,心里俱是惊涛骇浪,一时间一句话也说不出。
以傅钧的意思,分明是说傅近雪是前朝孤儿,而且是自皇宫里抱出的孤儿,她来自异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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