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是那种认定“能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放浪形骸之人。他不谈恋爱更没有固定的女朋友,他自称“大清炮队”,走到每一个地方都要寻花问柳。他快乐地享受他的性 生活,他从来不觉得“嫖 娼”是一件丑恶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他从来不觉得妓 女是什么不光彩的职业。
李浩甚至告诉我,一个人用自己的身体挣钱,与一个人用自己的智慧,自己的双手挣钱没有什么差别。他开玩笑一般告诉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个人用自己的身体挣钱,惟一需要征求意见的只是自己的父母,你们“做小姐”,当然不会去征求自己父母的意见,所以在这个世界上,你们惟一对不起的,可能只有你们的父母。
他们是读着弗洛伊德成长起来的一代大学生,在他们身上,放荡与正义奇特地交织,幻灭与理想莫名地纠缠。李浩推荐我读李银河的《虐恋亚文化》这本书,后来我真的去找来读过,可我读不下去。李浩说我甚至可以尝试写作,只需要把我的每一个客人、每一次性经历都如实地纪录下来,注定将是一部不朽之作。他还告诉我,有一位很著名的网络写手,女的,就是这样干的。那位女写手写下了著名的“性 爱日记”,她不是妓 女,碰巧是一位记者,碰巧姓名的发音跟我的名字很相近………我反问李浩:我这样一个女人,每一次性经历难道都有不同的体验吗?他想了想,说,也是,比如我,这些年接触了这么多女人,其实也就麻木了。
但我知道,我是能够带给他新鲜感的女人,因为我们尽管一个是嫖客,一个是妓 女,但我们赤身并卧在一张大床上的时候,我们是如此坦然,大多数时候,我们像一对早已在网上聊过无数回的知心网友,水到渠成地一夜欢娱——本来,我在北京做“小姐”时,对出 台这件事情是非常恐惧的,更谈不上享受性 爱的快乐,我总是担心警察突然闯进来,跟李浩呢,也许是因为他告诉了我应付警察的办法,所以……跟他在一起,我不是那么特别害怕和紧张。
其实李浩只跟我做过一次“生意”,其实真正的性 爱过程很短暂。他喜欢和我光着身子并排躺在床上,一边抽烟一边聊天,我注意到他的眼睛和手中的烟头一样,在黑暗里闪闪发光。
我决定去找李浩。
我给他打了一个电话,我想她不可能识别我的声音,也不可能记住我的名字。我打了一个电话到报社,找到他,告诉他,我有一个很好的故事,想要讲给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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