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来人穿着蓝色的运动衫,下身是一件黑色的运动长裤,肩上松松垮垮地斜挎着一个背包。
在光线的照射下,麦黄色的皮肤好似闪着光,宛如天使自带光环一样,从诗音的角度看,一时间看不清逆着光的他是谁。
“你也在这?”直到听到他清朗而富有磁性的声音传来,诗音才分辨出他是谁。
“嗯,来买几本书。”诗音有点紧张地小声应答,怎么到哪都碰到他?
苏皓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翻开几页大致浏览着“喜欢看什么书?”
诗音觉得话题有点生硬,且他靠她那么近,鼻尖全是他的阳刚气息,另她心跳加速,她好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就是没事随便看看嘛!”诗音随手从书架上拿下一本读者便逃也似地离开了。
“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事,先走了!”
苏皓看着急忙走开的身影,笑着摇头,这小姑娘还挺害羞,他看着很像大灰狼吗?用得着这个反应?
她对其他男生也这样?不对呀,上次看到她对景逸辰的时候,张牙舞爪的样子一点害羞的样子都没有啊!
离开了书店不远的诗音感觉脸颊烫得厉害,不过奇怪的是,她为什么要逃?怎么弄得她像个贼似得,懊恼低拍了拍自己的头,难得真的如唐小凌说的那样,智商不够用了?
诗音觉得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兴趣爱好,这样生活才会增添更多的情趣。
就像她喜欢阅读一样,诗音犹记得她读的第一本小说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喜欢上了徜徉于书香世界的感觉,诗音尤其喜欢在下雨天,手捧着一本书伴着淅淅沥沥的雨声,细细品味着这字里行间所传达出的美好。
人越长大,越能体会书中所表达出来的情感,不是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吗?能把一本薄的书读厚不算什么本事,有本事的是能把一本厚的书读薄。
诗音自知没有那么深的造诣,读书纯粹是个人爱好,不过这也正好迎合了人没事就应多读书的观点。
有时候无论多忙,生活压力有多大,只要翻开喜欢的书的扉页,就像打开了一扇神奇的大门,闻着那淡淡的书墨清香,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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