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张皱得不得了的小纸条,眉头锁得更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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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许没人相信,27岁,即将迎接28岁来临的汤玛斯从没谈过恋爱。
世界上也许再也没有比他的头脑更清晰的人了,就连对感情的事也抱持著冷静的态度。当身边的人在为恋爱而恋爱的时候,他依旧故我,把心思放在课业上,体力花在运动,例如网球、游泳。自男性魅力散发的15岁开始,身边便女性不断,类型繁多,却从没一个成功攻下过他的心房,甚至于没想过尝试和任何人交往,直到雨果的出现。这也是为何他会把雨果看成上帝所赐的其中一个原因吧!他是如此地爱著这位同样身为男人的雨果!这样的汤玛斯,经受得起失恋的打击吗?即将面临三字头,却被初恋情人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