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傲,虽做着轻浮的事,却不愿被人当做妓女。
我喜欢绅士。他们不常出没于声色场所,就算偶尔来此也不会对我们多为难,他们的目地似乎仅是单纯地聚在一起喝酒。他们自有一种超凡脱俗的优雅,对诗文和乐曲方面颇有造诣。我只为绅士奉上高跟鞋与飞吻,他们越是无动于衷,我就越乐此不疲。
“同样是帮女士抽出椅子,却只有绅士繁琐的那一套才能被称作礼节吗?”凯文站起身,轻浮地弹了弹我的脑袋,“我的乖乖,您真是太死板了。”
他说完后,双手插进裤兜,懒懒洋洋地哼着悠扬欢快的曲子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