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位于闹市。有美军士兵在里面吃饭的时候看见了它,对方曾经在阿富汗的时候见过这种炸弹,所以很小心地离开了那家饭馆。据悉,这是一个震动感应式炸弹,炸弹必须一直保持水平状态,一旦倾斜到一定程度,就会爆炸。它的制作精巧,和土质炸弹的粗糙根本不能相提并论,没有专家级别的人物,就凭反叛武装是根本不可能制作出来的。而这家饭馆是执勤巡逻的美军喜欢购买午饭的地方。
“是蒙特罗·詹姆斯吗?”肖恩看了一眼后视镜里面的豪金斯。
“也许。”
“蒙特罗·詹姆斯?那个‘炸弹艺术家’?别告诉我他在巴格达。”吉尔问。
“恭喜你,吉尔,他确实就在巴格达。而且那位艺术家特别喜欢把炸弹当做礼物送给我们。”肖恩摇头晃脑,然后朝吉尔耸了耸眉毛。
他有些小希望,吉尔能露出害怕的神色。
没想到对方只是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喔,希望今天不是我在‘疯子豪金斯’小组的最后一天。”
到达了那家小餐馆外,却没有看见巡逻的军用车。
“难道我们走错餐馆了?”吉尔的脑袋探向餐厅门的方向。
“那边。”肖恩指了一下街角的小巷。
而豪金斯已经下车走了过去。
巷子里,听着一辆车,车旁是两个正在抽烟的士兵。
“你们是排爆小组的?”
“我们是,兄弟。千万别告诉我你们只是恶作剧所以把我们叫来。”肖恩回答他们。
其中一个耸了耸肩膀,“兄弟,虽然我不肯定那是一个舵盘式炸弹,但是我肯定那是一个炸弹。在阿富汗的时候,我看见过类似的玩意儿。那个时候,我对我的战友说这东西不对劲儿,我要去打电话,然后我离开了那里,我的战友走的比我慢,不知道哪个白痴吆喝了一句,它就起爆了,而我被震昏了过去,我的战友死了。”
“很抱歉。”肖恩拍了拍他的肩膀。
“那只是舵盘式炸弹吗?”豪金斯问。
“我也不确定,因为上面还有显示时间,大概现在还有三十多分钟。我们估算了一下,三十分钟之后,D连就会经过这里,D连的连长很喜欢那家的炸鸡,他一定会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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