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电脑的,但不知怎的,就点了那个文件夹。
里头全是程冬。
青年是被打光和光圈拘住的平面,或者虽然生动真实却仍旧有距离感的镜头,不然就是听上去耳朵和下面一起发痒的歌声。
他从程冬还被叫做“剧场男神”的时候开始,到现在竟然收集了那么多只应该出现在那些少女电脑中的东西。
恋情将人一拳捣傻,可怜他这时候竟然不知悔改,还在对着屏幕发呆。
程冬的跃动,说话时候眨眼的表情,偶然羞涩便低头摸摸自己的后颈,好像那里长了根细绳子,拉一下就能把他应对无措状况的智商给拉回来似的。
原殷之不由自主笑出声,而后意识到静谧空气中那轻轻的鼻音是自己发出的,又扳下脸。
无论他此刻满脑子都是谁,青年也不会知道。
降低身段,示弱克制,数次挽留。
他活到三十几,从未对一个人做那么多,且真心实意,过去总觉得电视剧里那种“我将行掏出来给你看”的台词蠢得都让人懒得去笑,但与程冬对峙的某个瞬间,他曾经想要说这句话。
我将心掏给你看,你看看,我值不值得你留下。
然而他们的争吵似乎从未让他有机会说这句话,程冬怪他,怪的似乎不是他不真心,而是他武断专制,把青年当宠物。
原殷之想到这里,瞥了一眼在他手上安稳睡着的皮蛋,心里想,我哪儿会由得宠物这么蹬鼻子上脸,恃宠而骄。
皮蛋睡舒服了,鼻子里发出嘁嘁的声音。
第一次程冬将他真正惹恼,好像就是因为这只天竺鼠,他随口说找不着皮蛋就再买一只,结果青年气鼓鼓的,说了句“不是什么都能用买的。”那副认真样甚至不像清高,而是真情实感,都要给原殷之气笑了。
说到底便是从一开始,程冬就对他们俩的这段关系埋有心患,他觉得不平等,像只有被踩过脚的刺猬,什么时候碰到那痛处了,就要竖起全身的刺来。
然而那是我能选的吗。原殷之心说,如果能选,他也愿意跟程冬普普通通地遇上,普普通通地在一块儿,甚至这时候时光倒流,他肯定不用合同诱惑程冬,程冬退圈回老家那是最好,他可以跟着去,在酒馆听程冬唱歌,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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