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祖宗积德嘛,呸呸呸,这话不对,划掉划掉。
“选沈行墨啊,虽然他现在没你有钱没你有势,但等你死了他不就和你一样有权有势了,而且他还比你年轻,这么算起来岂不是更划算。”胡潇潇十分正经回答道。
若是别人听到这话,跳起来都有可能,不过沈思慎偏不,他甚至还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不错不错,是这么个道理,只要不出意外,那小子指定要比我这个老子活得久一些,这么算起来,还是选那个小子更划算,哎,那你怎么不考虑一下沈煜呢,他可比沈行墨还小啊,而且我只要死得不太早,家业可是要直接交到沈煜手上的,跟着沈煜岂不是更划算?”
后面跟着的几个黑衣人已经在心里给自家老板跪了,虽然您活了这么些年也没靠谱过几回,但是在未来儿媳妇面前推销自己不成之后又改推销自己孙子,您今儿下车的时候也没把脑袋磕车门上啊,您要要自己的脸怎么就这么难呢。
谁知道胡潇潇居然还回答了,“那等我老了,自然有比我年轻貌美的顶上来,为了一时煊赫堵上半生凄凉,这笔生意也是做不得的。”
黑衣人们彻底吐血了,这才叫做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居然还有女孩子会回答这些听起来就十分不靠谱的问题,而且她说的好有道理,我们竟然无法反驳。
沈煜早就和胡潇潇提过,他那个爷爷,十句话里有九句半是有问题的,反正不要信就行,要是能随着他胡来,那老头儿就更高兴了。不过看着面前看上去不过四十出头的男人,胡潇潇觉得沈煜这个“老头儿”的形容有些不大准确,好吧,是非常不准确。临近耳顺之年还能夜夜笙歌,这老头儿的身体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果然,在听完胡潇潇的回答之后,沈思慎更是直接笑了出来,“说得好说得好啊,哎呀呀,你这么对我的胃口,当儿媳妇实在是可惜了啊,不如……”
“不如什么?”沈行墨冰冷的声音从二人身后传来,不过脸色微红,呼吸间也有几分急促,看来沈行墨是发现不对之后匆忙之间赶回来的。
“哟,发现得还挺快啊,这么快就赶回来啦。”沈思慎显然对于被儿子抓个现行这种事丝毫不觉羞愧,甚至还有几分自豪的意思。
“看来父亲最近无聊得很,不如我为父亲找点乐子?”也不知是不是胡潇潇的错觉,她竟从沈行墨的话里听出了几分挪揄和威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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