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reneurs)。战争于他们而言是一笔生意,部队好比一家企业。
当他们率领企业走向战争这个大市场时,会先设法与某国政府(在他们眼中不过是另一类型的企业)签订作战合同,获取高额利润。一些雇佣军首领的经营能力大得惊人,所能付出的人手军队也是庞大的数量,但不可否认,大大小小的军事企业家们的基本利益诉求是一致的:拉起一支队伍,以此为资本向君主换取金钱或土地。
到了18世纪,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和1848年的欧洲革命拔除了绝对君主制的社会和经济基础,西方世界进入人民主权时代,自由、平等、民主、民族等政治理念“固化”在新生的政治制度当中。
与政治潮流变化相对应的是,军事体制的改变——军队基本国家化,但高级军官还保有许多应由政府控制的管理权,部队在相当程度上仍被视为他们可以从中捞足“油水”的私产。
在18世纪之前,中央政府尚无力全面介入军队事务,征兵工作是以雇佣军首领为主,地方官员起配合作用。在18世纪之后,国家成为军队的唯一控制者,军人日渐转换成国家的公仆,职业军队基本的轮廓已经出现。
就在这个时间点的两三年前,意大利政府就如同欧洲各国的形势一般,正式出台了反雇佣军法案。
——当兵员全部来自本国公民时,公民军队就诞生了。
公民军队有两种基本形式:义务兵和志愿兵。
加里波第率领的就是第二种。
在绝对君主制国家中,平民没有保卫国家的权利,因此,雇佣军成为一种合适的军事制度,因为他们只为钱而战而非为国而战,不会威胁到统治者的政治利益。
而在18世纪启蒙运动兴起的社会契约论广泛传播后,国家是人民根据社会契约所建立起来的政治实体,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政府只是人民的代表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
百姓不再是以前君主统治下的臣民,而变成了人民主权国家中的公民。保卫国家正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公民军队因此成为了政治理想和政治抱负的军队,甚至一度被视为本国公民独有的『特权』。
不同于雇佣兵军官圈子的封闭,公民军队中军官和士兵都是国家的公民,拥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政治权利。士兵的权益得到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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