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心安理得地闭上眼。千金喜欢她的小狗,吃住总在一起。阳光穿透混沌的雾霭,照进这小小的偏安一隅,然而浓郁的阴影仍然覆盖着目力所及的穹顶,看不见太阳,只有朦胧的天光。
很长一段时间,宋子佩都没有再做梦了。方姓变回从前那副温柔又熨贴的模样,无微不至地照料她。曾几何时,光风冉冉菲菲,她和母亲年轻的继室一起荡秋千。时逢日晡,艳阳高照,她仰着脸去看方姓琥珀色的眼瞳,说‘等我长大了,叔叔就配给我好不好?我想要叔叔给我当正夫。’方姓并没有认真听她说话,只是笑,手里捏着一枝山栀子,浓郁的香气很快就使人失去分辨层次的能力,红艳的栀子果酸极,通常用来染色。
她那时还不懂得女男间的事,不明白母亲的部分财产不能为女儿所继承,更不知道方姓是个不守本分的贼yin夫,染坊的少当家只不过是送了他一捧花,说‘栀子同心好赠人’,就轻而易举地将他勾到手。比起悔恨和恼怒,宋珩更多的是感到耻辱。她出身于书香门第,衣冠之家,却为这样的迷障所蛊惑,所诱骗。彼时她是那样稚嫩,方姓竟将她的依赖和眷爱化作利剑来伤害她。傍晚殷盛祥和的夕阳成为她人生中最灰败的时刻,方姓站在仪门前冷淡地望着她,在听闻母亲的死讯之后面无动容,也没有派人去本家报丧,只是‘哦’了一声,说‘把这个小蹄子轰走。’
那一刻宋珩真切地感到自己内心有一处塌陷了。黄昏风雨黑如磐,别他不知何处去?那之后她仍然不死心地回去找过方姓,踮着脚吃力地叩动门环,再也没有人来应她。宋珩不能接受自己的人生中存在这样的过往,她不能容忍方姓偏离她脑海中慈父贤夫的形象。
千金的皮肤白得近乎透明,甚至能看见汩汩流动的血管。她就这样毫无防备地躺在他大腿上,温热的呼吸隔着布料烘烤着他的小腹,两手搂抱着他的腰,发凉的掌心探入衣衫,紧贴着他的皮肤。仔细看她的模样,其实和幼时并无太大的改变,眉睫仍然很淡,悬胆与口唇丰腴且正。她的指尖时而蹭到后腰,这让方姓感到煎熬,他的目光落在厅堂,视线在空气中找了个虚无的焦点,屋内的空气逐渐变得燥热,炭火焚烧时发出的细碎声响也被放大。千金似乎睡得很熟,方姓瞥了她一眼,微微弯下腰,往后挪动身体。
“动什么?”
腿上忽然一轻,千金毫无征兆地醒来,撑着身子缓慢地坐起来,黑发顺着肩头奔涌而下。方姓身子僵直,还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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