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最恰当的比喻。可没有狼能像她这样有着独行者才有的美丽。“我刚杀完人,我不介意把你也算进去。”
“随您的便,小姐。”她无所谓地耸耸肩。“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不比你好多少——凶器是一双高跟鞋。”
高跟鞋,多可笑啊。她还清楚地记得那双高跟鞋是她十六岁的礼物——水晶般闪耀,像是每一双舞鞋那样合脚。她的十六岁舞会办得轰轰烈烈的,而她,夏莉雅.德.拉莫斯是整个舞会上最耀眼的存在——比维多利亚女王王冠上的宝石还要闪耀。
看看这该死的世界能对你做些什么。上一秒她还是法国纯血拉莫斯家的大小姐,麻瓜上流社会里冉冉升起的新星,后一秒她便被告知自己不过是父亲和别的女人鬼混留下来的产物,而那禽兽不如的鬼东西正扯着她的礼服想让她在他身下求欢。
做你妈的美梦去吧。多年前她这么说,多年后便也这么说。仔细回想起来她只觉得庆幸与可惜——庆幸那高跟鞋的鞋跟足够尖锐硬挺,能刺穿那禽兽的太阳xue;后悔她当时手里不是一把匕首,不然她铁定要把那男人的rou一片一片地割下来喂他自己吃。
女孩儿指着她的魔杖垂落下来,搭配着的是那双蓝色眼睛里将信将疑的目光。这便是夏莉雅在寻找的目光。像是被打开了的蚌壳,露出柔软的内芯——没有人比夏莉雅更熟悉动摇,犹豫,还有怀疑。
她冲她伸出了自己的手,脸上挂着一个笑容。
“我是夏莉雅。”
女孩儿望着她,唇角向上扯了扯,用着“我允许你臣服于我脚下”的语气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弗里德里希.玛格丽特.沃尔夫。”
多年后,甚至是此间的整整11年她们不止一次这么聊起所谓的初见。弗里德里希亦是不止一次询问起那作为凶器的“高跟鞋”究竟是不是她的随口胡诌。夏莉雅只是笑。
“大约和你搞过那小崽子一样真实吧,甜心。”她说。“如果你要问我体验如何,我会用你告诉我和那小崽子搞完后的话来回答你——棒极了。”
棒极了。夏莉雅只能想出这个词来形容。她从未觉得杀死一个人能让她感到获得新生得到救赎,就像弗里德里希在对海因里希那狗崽子动手前大约打死也想不到将人折磨崩溃是多么快活的一件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