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康健的样子。
他迎着风口咳了几声,将窗关上,平和俊秀的眉目上染上病态的潮红。
“小过昨天去了海淀?他向来对那些地方不感兴趣,怎么……”男人险些将肺咳出来,良久才慢吞吞的问道。
“听说是为了个小姑娘。”房间角落里,西装革履的青年微微低头回道。
男人扯了扯毛衣衣领,眉眼间染上几分笑意,连皱纹都柔和许多:“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听说他这么冲动,很好。”
“沈先生,我总觉得这样不合适,您作为他的叔叔……”青年略带些忧愁。
“家里就剩下他这一个孩子,即便他是个挥霍无度的纨绔子弟,随他高兴就好。”这话说得像个纵容家里孩子为祸乡里的混蛋家长。
青年觉得沈家要完。
当年沈家大爷为爱和家里决裂,带着妻子跑到常偃市,结果两人双双出轨,成了整个圈子里的笑柄。
老爷子扬声就当没生过这个儿子。
但他虽然放弃了大儿子,但还是要孙子的,临死前将遗产劈成两半,一半给了沈过,一半给了小儿子,也就是现在的沈家二爷,大儿子连带着后面生的孙子一个子儿都没捞着。
现在沈家二爷身体强弩之末,又后继无人,眼见着全家就剩下沈过一棵独苗苗,说是金疙瘩太子爷也不为过。放眼整个华阳,这些高门大户里就没见一个跟沈家这么人丁单薄的。
最不济外头私生子也得成捆。
但这些有钱人的脑回路总是格外清奇,独苗苗不放在眼前教养着,反倒扔在大老远的常偃市,还散养的,没几个人见过金疙瘩的真容。听说那位金疙瘩除却脾气大点儿,旁的地方没什么可挑拣的,他们这些底下讨饭吃的人紧张之余松了口气。
现在沈二爷半死不活的吊着最后一口气,偌大的家业马上就要落到一个毛头小子身上,不少旁支看着眼热,恨不得先下手一刀捅死那个远在千里之外的独苗苗,但他们连人都没见过,就是买凶也不知道往哪儿买。
指针指向八点,沈二爷决定给自己传闻中情窦初开的侄子打个电话慰问一下。
沈过顺手将电话接起来:“喂。”
“小过,晚上好。”沈二爷作为叔叔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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